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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法院四项措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2-12-25 09:11:39


    一是畅通绿色通道。对涉及老年人权益的赡养、继承等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设立专门立案窗口,优先接待答复老年人,凡老年人到法院起诉的,当天办理完立案手续,材料不齐的及时予以补充;优先排期审理,审判人员在法定审限内尽量提前审结;结案后,主动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拒不履行的及时移送执行,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及时实现。

    二是坚持调解优先。对涉及老年人的家庭纠纷,坚持以调解为主要结案方式,维护家庭团结和睦,让老年人经济上得到补偿、精神上得到慰籍。各人民法庭确定一名老年人维权联络员,负责与基层民调组织和民生代办员的沟通联系,共同排查矛盾苗头、化解家庭纠纷。该院审理的涉老民事案件调解率一直保持在80%以上,有力地促进了辖区和谐稳定。

    三是落实便利措施。实行主动服务、电话预约、上门立案等便利措施,切实方便老年人诉讼。对合法权益受损导致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手续,确有需要的主动联系法律援助中心,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对行动确实不便的当事人,通过巡回审判到当地村委会、当事人家中就近开庭,减轻老年人诉累。对涉及老年人权益的案件尤其是赡养案件审结后及时回访,督促其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四是开展法制宣传。组织干警进村居、进社区,到车站、广场等场所向群众散发传单、宣传资料,普及老年人权益保障、赡养、继承等法律知识,营造尊老爱老的良好风气,提高老年人维权意识和能力。选择典型案件就地开庭审理,以案释法。春节、重阳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组织法官到养老院等场所慰问老人,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行现场答疑解惑,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台前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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