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下午,濮阳市节能考核组来到濮阳中院进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
濮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长虹向考核组介绍了用水、用电、公车管理和办公用品等节能方面的情况。一是抓好节约用电,要求干警在冬季和夏季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并积极推广使用节能照明灯具和办公设备;二是抓好节约用水,安装节能环保水龙头,同时加强供水管线的检查维护,减少渗漏现象发生;三是加强无纸化办公、办案系统的推广应用,充分利用案件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办案,最大限度减少了纸张的使用量;四是抓好油耗定额考核,对公务用车油耗实行单车定额管理,根据车型合理确定油耗定额;五是严格办公开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切实控制接待费、会议费等项目支出,提倡少开会、开短会,近年市法院建成了专网视频会议系统,全省、全市法院大多数会议和培训均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从而有效减少了会议开支。
考核组认真查阅了我院节能台账及部分节能设施,认为节能工作领导重视,管理规范,措施有力,成效明显,考核组还就做好机关节能工作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