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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法院“四个强化”提升法官素质

  发布时间:2013-01-21 11:00:54


     范县法院“四个强化”提升法官素质,树立了人民法官良好的社会形象,提升了法院及法官的司法公信力。  

    一是强化廉政意识。规范业内、业外活动,始终保持职业操守,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管理,为每位法官建立了廉政档案,对案件情况进行跟踪管理,依法纠正审判过程中存在的个别不公、不廉等现象。同时通过设置举报电话以及走访人大代表、廉政监督员和部分当事人,加强对法官的廉政督查,提升了人民法官勤政廉政意识。

    二是强化司法能力和司法礼仪。我院要求法官自觉加强业务学习,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的举止,并且不定期开展各项岗位技能竞赛活动,进行审判业务知识考试,对干警遵守司法礼仪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每月进行通报,提升了法官整体业务素质,树立了法官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是强化纪律意识。要自觉把加强工作纪律建设放在首位,经常进行对照检查,不断强化观念,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强化审判服务意识,严格审判组织纪律,克服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做到既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又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努力发挥标杆示范作用,推动全院作风纪律建设向纵深发展。

    四是强化争先意识。深入开展学习先进人物事迹活动,在全院组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教育和“司法能力建设年”活动,营造“比办案质量、比办案数量、比办案效率、比工作作风、比贡献大小、比团结协作”的浓厚氛围,让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范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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