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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法院“五个严禁”强化春节期间廉政工作

  发布时间:2013-01-31 16:59:29


     春节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厉行节约,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廉政工作。近日,台前县法院出台“五个严禁”规范干警行为,强化节日期间的廉政工作。      

    严禁各庭室用公款请客送礼。禁止在节假日期间用公款迎来送往,禁止用公款相互宴请,禁止用公款购买有价证券、超市商品卡作为礼品赠送领导。

    严禁违反法院纪律。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的管理,严禁公车私用,要求规范驾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交通违章行为。本院警车节假日一律院内封存,公务用车不得离开本市。

    严禁各庭室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滥发奖金津贴等。未经批准不得参加各类节日庆典、开张、揭牌仪式等活动。

    严禁以年终评比名义向企业、私营业主、当事人等收取任何形式的摊派费用。不得以任何借口到企业、个体摊店、学校等进行年终检查。

    严禁干警利用节假日期间参与赌博活动,或以营利为目的的变相赌博活动。对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赌博活动的,先通报并予以免职,再按有关规定处理。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台前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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