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濮阳市纪委、监察局的安排部署和中院领导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的规定,我院成立了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督查小组,各督查小组分别由监察室主任、行政装备处处长、政治部副主任担任,各督查小组在市法院纪检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每周不定期督查不少于两次进行明查暗访,切实把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的规定落到实处。
9月1日上午,督查组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法院对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进行自查;下午督查组对市法院和华龙区法院的152名干警进行了检查。被检查的干警对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表示欢迎,认为中午禁酒,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个人身心健康、有利于树立法院良好形象;在整个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反禁酒规定的情况。督查组通过对市内部分酒店门前停放车辆的检查,没有发现法院系统的公务车辆。从各县(区)法院自查反馈的情况,没有发现中午饮酒的干警。
下一步,市法院将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突击检查与受理群众投诉相结合等措施,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规定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