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下午,在倡导学习雷锋50周年的日子里,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红光到濮阳市第一中学讲授2013年春季开学第一堂法治课,市一中师生500余人参加听课。
课堂上,赵红光院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说法,认真分析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通过列举故意伤害、盗窃、抢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青少年多发、易发性的犯罪案例,给师生们讲述了犯罪行为和违法行为的概念、互联网与违法犯罪的问题、如何看待中学生早恋问题、青少年谨慎交友以及日常生活中如何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和青少年的自我防范保护问题。赵院长激励同学们要打好漫长人生之旅的基础,要有远大志向,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能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赵红光院长最后说,同学们一定要多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希望同学们在家孝敬老人,减轻父母的生活压力,多替父母分忧,做一个好孩子;在校尊敬老师,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做一个好学生。祝愿同学们都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
讲课结束后,市一中党总支书记王清琦说,整个授课深入浅出,内容既客观真实,又生动具体,语言既通俗易懂,又语重心长,使在场的师生深受启迪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