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管理是推动法院科学发展、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公正廉洁司法的重要保障。台前县法院积极探索审判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致使审判管理水平一直得不到根本提高。为此,台前县县法院采取三项措施有效推动了审判管理工作的科学有序开展。
一是注重制度建设,规范节点管理。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适应审判管理工作需要的管理机制,院党组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对于尚处于制度空白的工作领域,制定新的规章制度进行规范;对在审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则研究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并形成制度,从制度层面加以解决。进一步规范了案件流程管理,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健全了审判监督管理制度。
二是强化管理责任,加强质量评查。
院党组不断加强对审判管理工作的层级管理,坚持做到审判工作“精细化管理”。从审判委员会、业务庭到合议庭,从院长、庭长到法官、书记员,均严格落实每一个岗位、每一位干警的管理责任,做到人人有职责、有权利、有义务、有责任。同时,将案件质量评查与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相衔接,实现书面静态评查与庭审动态评查的有机结合,着力查找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干警的审判业务能力和庭审规范化水平,促进队伍素质和审判质量的有效提升。
三是强化绩效考评,严格兑付奖惩。
工作中实现全院全员考核机制,并将院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工作绩效考评等相关制度中的奖惩措施挂钩,加大对审判管理工作的奖惩力度,褒奖先进,鞭策后进,以严明的奖惩调动全体干警的积极性,激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对各项绩效指标控制较好的庭室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完不成工作计划进度和年终考核不达标的则按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进行惩处,充分发挥好绩效考核机制在推动法院跨越式发展中的“指挥棒”作用,真正把正气融入到法院管理的各个环节,逐步形成“你追我赶,人人不甘落后”的争创氛围,推动法院各项工作步入科学发展、良性循环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