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全国法院涉外刑事审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濮阳中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和刑庭全体人员在濮阳分会场收看了会议。
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涉外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并邀请外交部领事司有关负责同志作了辅导报告。会议指出,涉外刑事审判是一项特殊而重要的审判工作,对外国人犯罪案件实行相对集中管辖制度。会议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一要充分认识刑事审判工作的特殊重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前瞻意识,增强做好涉外刑事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切实加强对涉外刑事审判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通知、安排探视等国际条约义务;三要强化质量观念,把好涉外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实体公正,同时强化程序意识,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程序合法。
会后,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井云亮就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提出了要求。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新形势下做好涉外刑事审判工作的具体措施;二是从严要求,及时总结、积累经验,落实好涉外刑事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制度,确保涉外刑事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做好相关学习培训,切实提高涉外刑事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