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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法院“五项措施”助息访

  发布时间:2013-04-22 10:15:46


  一、处理信访问题要会做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深刻把握新时期做好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提高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特别是条件艰苦、问题突出、矛盾复杂的地方调查研究,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愿望,关心群众疾苦,积极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使群众的诉求能够通畅表达、问题能够及时解决、情绪能够有效疏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着力改善民生,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建立健全信访评估机制,凡出台、实施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和重大建设项目,必须充分听取和征求各有关方面的意见,正确体现和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不折不扣抓好各项惠民、利民政策措施的落实,坚决防止因政策不落实引发新的矛盾。

  二、处理信访问题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指导分不开。上级有关部门是我们处理信访问题的坚强后盾。贯彻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不走样。在全县信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思想精神是我们处理信访问题的法宝和政策底线。上访人能够息访息诉,与近几年县委、政法委以及上级领导干部经常指导、约谈上访人分不开的。

  三、处理信访问题要法、理、情相结合。特别是对“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重点是适当补偿、个案救济、人文关怀。对那些诉求合理,但法无明文规定或政策规定不完善的,耐心地讲法、讲理、讲情,理顺情绪,采取行政救济、社会援助、亲情帮助等方法,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帮助上访人解决生活、就业等实际困难。对诉求过高的,要耐心说服教育,加强思想开导。精心组织建立涉法涉诉救助资金试点工作,妥善化解“情理之中、法度之外”的涉法涉诉信访难题。尽快制定相关社会救助办法,切实解决“以乞养访”问题。

  四、处理信访问题要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切实把苗头性问题掌握全、掌握准,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的矛盾纠纷,逐案落实处理责任,确保问题在限期内得到解决。有效整合各方力量,形成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强大合力。大力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更多采用调解方法化解社会利益矛盾。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组织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人民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律师等各方面力量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结合实际有重点、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党员干部下访和领导干部集中接访活动,下大力气再解决一批长年积累的问题。

  五、处理信访问题要依法依规。对上访人的合法诉求,要依法依政策按程序,加快进度,尽可能全部解决。如余福娣一直要求在息访息诉协议中认定其子系“被谋害”,由于这并不属于“合法诉求”,我们不能擅自答应,经多次做工作,最后余福娣同意不在息访息诉协议中体现。对适用程序不当、办案人员态度不好但实体部分合法公正的“瑕疵案”,要向当事人正式承认错误,求得谅解,弥补过失,理顺当事人的情绪。对缠访闹访的、进京滋事触犯法律的,要固定证据,依法处理,不能纵容迁就。对认识偏执的,要进行心理矫治和法律咨询服务,平息情绪,解开思想疙瘩,严格落实教育稳控责任。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台前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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