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前县法院组成了卷宗评查小组准备对2013年上半年的卷宗进行评查,并在各庭推荐的基础上,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高贯玺对从四个方面对文书评比活动作了具体要求:一要求事实叙述详略得当,逻辑严密,做到有理有据,令人信服;二要求文书结构完整,格式规范,内容齐全,能基本反映诉讼全过程;
三要求证据明确具体、有条理,证据之间具有关联性,符合证据规则,对每一项证据的论证透彻有力;四要求裁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引用法律正确,处理恰当,文书的层次分明,逻辑性强,语言精练,文面整洁。
对评选出的优秀法律文书庭室进行表扬和奖励,并组织全院干警对优秀文书进行观摩学习;对评选出的不合格法律文书的承办人及拟稿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按院卷宗评查制度规定予以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