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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法院层进式评查提升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3-05-03 09:03:10


    清丰县法院把卷宗评查作为提升审判质效的重要抓手,开展了“加强卷宗管理,提升审判质效”集中评查活动,采取自查、互查、抽查方式,对已结案件逐案进行评查。这是该院加强办案规范化建设的又一新举措。

    这次集中评查采取层进式进行。首先由承办部门自查,每起案件结案之前,以庭室为单位逐案进行自我审查,对照评查标准,深入查找程序、文书、案款、合议庭、庭长管理、审委会决议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形成自查报告并及时进行整改。然后庭室结对互查。实行办案部门交叉互查,继续帮助查找问题发出整改建议。审判委员会委员、各庭室负责人抽取当月报结案件的15%进行重点抽查,向存在问题的业务庭室负责人和具体案件承办人发出整改督办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情况纳入下月抽查的范围,确保整改效果。

    为确保评查效果,该院建立了案件评查台账,要求逐案填写评查表,明确案件承办人的主体责任,明确案件承办庭室负责人的管理和审查责任,明确卷宗评查组的监督和纠错责任,明确纪检监察和审判管理的追究问责责任。对评查出的同类问题重复出现及未能评查出的情形,视情况对承办人、庭室负责人、评查人员进行通报、大会检讨、离岗培训等形式的惩戒,对连续三个月卷宗评查均为优秀的,给予业务庭室和评查人员表彰和奖励。

    今年第一季度,该院共评查案件643件,评查出瑕疵问题11处,卷宗质量合格率95%,问题整改到位率100%。通过卷宗评查,发还、改判等重点审判质效指标同比下降7%,审限内结案率、人均结案数同比增加了5%,有力促进了公正审判和规范执法。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河南省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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