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河南省濮阳县法院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及群众代表的现场监督下,成功执结一起“骨头案”,并以此案为突破点,推进“倡导诚信、见证执行”集中活动月深入开展。
该项活动旨在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教育和惩戒,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采用媒体宣传、政府支持、上下联动以及多相配合的方式,集中执行一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赖账户”,惩治一批涉嫌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经排查,该院将被执行人张文太拒不履行判决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为典型带动案例。被执行人张文太与申请执行人濮阳县粮油中心于2001年签订租赁合同,申请执行人将其所有的房屋租与被执行人张文太开办宾馆,租赁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签订新的租赁合同,被执行人张文太继续使用其房屋营业,申请执行人粮油公司在年初或年底收取租金。后被执行人拒不向申请执行人缴纳2012年以来的房租,并拒不搬出租赁房屋。
经一、二审判决由其房屋腾出,被执行人拒不执行。为保障执行效果,院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指导执行法官按照事先排查结果,掌握被执行人活动规律,制定行动预案。邀请记者全程录像曝光,并出动30余名干警突击执行。执行干警先进行释法劝导,并告知拒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同时表达强力执行“骨头案”的决心。在法院干警的耐心劝说和强大压力下,情绪激烈的被执行人冷静下来,主动将房屋内所有物品腾出,并与申请人粮油公司进行了和解。
此案件的顺利执结,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利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彰显了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使该院开展“倡导诚信、见证执行”集中活动月取得了一个良好的开端,获得了较好的影响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