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风采 -> 基层动态

华龙区法院:优化服务功能,打造为民窗口

  发布时间:2013-06-04 15:32:21


    华龙区人民法院以“公正高效、便民利民、创新管理、化解矛盾”为原则,进一步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完善便民机制,创新为民举措,倾力打造为民司法之窗。

    一、推行导诉和当即立案制度。由值班法官对来访来诉群众提供咨询、进行诉讼指导。把诉讼须知和各类案件的受理条件硬化上墙;印制起诉状、执行申请书等多种诉讼文书样式摆放在大厅,供当事人选择使用。对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当即受理,从立案信息输入、排期开庭、交费到领取开庭传票,实行一站式服务,当即立案率达95%以上。

    二、实行窗口分类接待制度。根据收案特点,在立案大厅设置立案审查、民事立案、执行立案、行政立案、交费、送达等多个窗口,合理分配各窗口职能,人员定岗定责,实行案件分类接待。并安装立案叫号机,叫号机按照窗口案件类别设置叫号程序,以科技手段保证窗口分类接待的实施,同时,由值班法官引导当事人取号,保证了立案工作高效有序。

    三、注重对弱势群体的保护。1、开设“农民工工资”案件绿色通道,由专人负责对该类案件进行诉讼指导和审查受理,立案、排期、送达“三优先”,及时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2、把司法救助的范围、条件在立案大厅硬化上墙,确保司法救助透明、公正;简化审批程序,实行“首办负责”,切实提高工作效率。2012年以来,华龙区法院共对45起案件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0余元,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四、设立保险纠纷受理窗口。针对保险合同纠纷、涉及保险公司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逐年攀升的趋势,华龙区法院积极探索高效、低成本解决保险纠纷的途径,与濮阳市保险协会联合设立“涉保案件受理登记窗口”,集中化解保险纠纷。当事人在窗口办理预立案登记后,由窗口工作人员即行安排调解,调解期限为10个工作日。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即制作调解书;未能调解的,及时立案,优先排期开庭。窗口设立以来,共受理涉保案件170件,调解成功40多件,调解率近25%;转入诉讼程序的,审限也大大缩短。

    五、诉调对接“和为贵”更便捷。1、对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生案件及矛盾有可能激化的群体性纠纷,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努力在诉讼初始化解矛盾。2012年来,华龙区法院在立案阶段成功调解各类案件300余件,平均期限5天,当庭或自动履行率逾九成。2、在中原油田成立社会法庭,对涉及油田职工家属的物业、婚姻家庭等纠纷,采取立案前委派和立案后委托社会法庭调解,凡经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向华龙区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的,不收费用。法院与社会法庭的诉调对接,以高成效、低成本受到好评。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开德路186号  
邮编:457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