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台前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认真学习、正确理解和全面贯彻新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不仅追求实体公正,更加重视程序公正,以高质高效的案件审理确保司法公正。
一、依法给予诉讼指导。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权利是平等的,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其诉讼权利都应当毫无例外地受到尊重和保护。台前法院坚持诉讼权利平等的理念,从各方当事人实际情况出发,依法进行诉讼指导,释法答疑,在公开、透明的诉讼程序进程中合理引导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以程序公正保证实体公正。
二、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法官自由裁量权是在一定程序和范围内的自由裁量,必须在法律的约束下进行。该院规定,在行使对民事案件自由裁量权的同时,承办法官必须在裁判文书中说明自由裁量的方法和依据,论述自由裁量结果的正当性和合理性。
三、正确把握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审判理念。该院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正确处理调解和裁判之间的关系。对于当事人愿意调解且不违反国家法律、社会主义道德和善良风俗的,认真开展调解工作,及时解决案件纠纷。对调解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或者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愿意选择调解的,及时选择裁判方式解决纠纷。
四、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在原有审判委员会的基础上,明确专人成立专门的民事审判委员会,使民事案件的审理更加专业化,加强了对民事审判工作的监督。审判委员会对每一起案件的证据材料、审判过程都全面深入细致的了解,并充分考虑该案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使裁判更加公正、透明、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