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审判公开原则,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庭审网络视频直播质量和社会宣传效果,台前县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采取四项措施规范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我院对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已经从第一年的“被强制”、“被任务”逐步走向了“常态化”。不再把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看作是额外的“负担”,而是真正把这项工作视为法院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视为推进“阳光司法”的一个重要途径。
二、领导高度重视。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庭审直播工作,专门成立了庭审直播工作领导小组,并按规定配齐了硬件设施。院党组书记、院长高贯玺对庭审网络视频工作亲自抓,分管常务副院长具体管,审判管理办公室与办公室督促办、部门协调一致做。审管办坚持对业务庭上传的庭审网络视频进行审查,一一进行登记,对不合格的及时通知业务庭进行整改。保障庭审直播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严格落实制度。我院制定《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制度》,规范庭审视频直播程序,对庭审直播的申报、审签、准备、直播、上传、检查、反馈、监控等每一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防止出现上传视频不合格现象。
四、拓展社会效果。我院在加大巡回审判和社会法庭直播力度的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群众现场旁听,切实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权威,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从而促进法院工作全面健康稳定发展。
通过四项措施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了庭审直播工作。我院已直播15件,其中三件3件是巡回法庭,提升了审务公开水平,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促进了庭审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