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人民法院夹河法庭对近几年赡养纠纷案件进行总结研究,吸取经验,改正不足,提出三项措施,化解赡养纠纷案件,做到案结事了。
第一,坚持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机结合。在接到关于赡养纠纷的案件后,及时与案件当事人所在村村委会及乡镇司法所相结合,详细了解案件背景,结合司法所及村委会共同参与调解工作,不仅能够做到调解结案,同时还可以督促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促进农村和谐。
第二,为当事人提供便民措施,赡养纠纷的案件当事人往往是一些年迈老者,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这部分当事人提供力所能及的便利,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减免手续,在审理阶段,采取上门送达、上门开庭、上门宣判等措施。案件审结后,就裁判结果及理由进行耐心细致地释明。使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为人民服务的目标.
第三,在结案后,对涉案当事人进行回访,询问其生活状况,耐心做判后解释和劝说工作,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通过实施以上三项措施,夹河法庭化解了多起家庭赡养纠纷案件,为辖区社会稳定、家庭和谐做了大量工作、化解了许多家庭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