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乐法院十分重视发展党员工作,按照新党章规定的标准,认真做好新时期党员发展工作,经培养发展,2013年南乐法院确定入党积极分子2名,确定发展对象4名,预备党员转正2名,发展党员工作喜获丰收。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南乐法院将发展党员工作放到一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环境中进行。为此,院党组制定了三项制度,一、发展党员谈心制度,凡缴纳入党申请书,要求入党的干警,党总支明确专人负责对其谈心,明确两名培养人,入党积极分子可以随时向负责人和培养人谈心汇报思想和工作,并定期交纳书面思想汇报材料,党总支建立专门培养档案,将谈话记录和思想工作汇报材料保存在档案中。二、实行择优发展的原则,打破“按资排辈”的限制。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南乐法院坚持实行择优发展的原则,对工作成绩突出、工作积极、作风廉洁的同志优先发展,而不是按照工作时间长短、年龄大小的排序来发展,大大提高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也在全院形成了良好的工作作风。三、建立考试、学习、培训制度,完善党员质量培养机制。为提高党员的质量和素质,法院每年组织积极分子参加县直工委组织的培训。对发展对象统一进行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等方面的考试,凡考试不合格者,不能发展为预备党员;对考试合格者,法院围绕党的知识、入党动机、政治觉悟、现实表现、民主选举推荐等方面择优选拔,并且不定人数,不划杠杠,培养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保证了发展党员的素质和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