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院《关于做好“两评查”活动的通知》的精神,我院系统开展了“两评查”工作。在参照上级法院实施方案并严格遵循通知精神的前提下,范县人民法院结合具体实际制定了详细的计划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思想认识,进行理论深化。加强思想认识是做好“两评查”工作的基础,思想认识的提高有助于对活动重视性的加强。为了加强各业务庭对“两评查”工作的认识,我院组织了集体学习,并号召工作人员在闲暇时间继续学习,深入理解本次活动的内涵和重大意义。通过不断地学习,理论得到深化,更加明确了此次活动开展的目的,从而可以为更好的开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制定规范制度,认真贯彻实施。每个活动的顺利开展都离不开完整详细的计划和制度,做好了事前的安排部署有利于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本院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情况,将本次案件互评互查的方式设定为“推磨式”评查,每个业务庭抽调庭长或审判业务骨干参与互评互查工作。为了避免案件评查虚于形式,真正可以取得良好的成效,本次案件评查分为“评查—整改—复评”三个阶段,要求各业务庭对评卷人指出的问题限日整改。
三、加强监督指导,制定奖惩措施。在整个评查过程中,院领导加强监督指导,以防出现书记员代替参评法官评卷、填表的情况。对在“两评查”开展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的评卷人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