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濮阳县人民法院文留法庭开展了“法律进企业”服务活动,在中原油田采油一厂、东方高科等十余家企业内挂牌,开设法律服务办公室,拉开了主动服务企业的序幕。
为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增强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文留法庭决定变“被动审判”为“主动服务”,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服务企业发展,延伸审判职能。在相关企业内设立法律服务办公室,指定专人对口服务,设立制度保障服务时间与质量。并定期或不定期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征询企业对法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企业法律服务需要,摸清可能影响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法律问题和纠纷苗头,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不断探索服务企业的好方法,提升法庭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