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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中院“三化”并举推进交叉督察工作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13-06-27 10:57:36


    今年以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化措施、规范管理,扎实推进交叉督察工作,初步实现了交叉督察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确保了司法公正高效,促进了全市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交叉督察工作制度化。制定下发《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交叉督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督察主体、方式、内容及程序,并为此专门召开会议,组织市、县两级法院纪检监察人员及廉政监察员业务培训进行贯彻落实,确保了督察工作有目标、有要求、有措施。

    二是交叉督察工作常态化。成立由市中院审务督察员为组长、县(区)法院纪检监察人员及廉政监察员为成员的6个交叉督察小组,每个组负责督察1个县(区),各督察组实行异地督察,每个月对全市法院的审判纪律、庭审规范、司法作风、勤政廉政、警车管理、安保工作及涉案款物管理等进行1次监督检查。

    三是交叉督察工作规范化。建立统一规范的督察标准,各督察组每次督察结束后三日内形成督察报告,上报市中院督察办,中院督察办对各督察组的督查情况进行汇总、排名,定期下发督察通报。同时,将督查结果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奖优罚劣。

    今年以来,共开展交叉督察4次,参与督察人员108人次,抽查基层法庭18个54次、法院内设部门18个,督察庭审36个,下发督察通报3期,经督察发现并纠正问题68个,有效促进了干警的自律意识,提升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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