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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听证程序审查非诉执行案件

  发布时间:2013-06-27 15:03:35


    为维护被执行人的权益,濮阳县法院对部分争议较大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采取召开听证会的方式,对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可能存在问题,引发矛盾的非诉执行案件,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通知,要求他们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开听证。截至4月份,濮阳县法院对4件矛盾冲突较大,有可能造成矛盾激化的案件进行了听证。通过听证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明显违法及被执行人是否具有违法行为已有大致的判断。对于被执行人有违法行为,行政行为具有瑕疵或者不合理的,协调行政机关和被执行人之间的纠纷,在向行政机关指出问题的同时对被执行人进行法律阐释,解决纠纷。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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