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临近,为进一步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9月14日,濮阳中院纪检组、监察室联合司法行政装备处、政治部和办公室,对本院和所辖华龙区法院、濮阳县法院落实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规定和警车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督察。
第一、三督察组通过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对两级法院干警落实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在下午上班时间对中院干警检查时,没有发现饮酒者;在对两个基层法院暗访检查时,广大干警在位积极工作,也没有发现饮酒者。
第二督察组于中午12时25分至13时35分沿开洲路、中原路、大庆路、胜利路、京开道、濮阳县红旗路等路段,对沿途部分酒店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法院干警就餐者,也没有发现违规停放警车的现象。
今后,濮阳中院将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的力度,通过督察,督促全市法院干警带头遵纪守法,强化安全使用警车意识,自觉服从管理,时刻牢记“禁酒令”的相关规定,确保禁酒令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