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好的判决书应该是一个说理透彻的法律文书,说理是裁判的灵魂,是构建于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之间的金色桥梁,也是让法律充满生命与活力的手段。为了给当事人一份“说理”的裁判文书,让胜诉方赢得明白,败诉方输得服气,台前县法院把提升裁判文书质量作为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内容,采取四项措施提高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
一、提高工作责任心。
提高工作责任心是消除错字、漏字、多字和符号错误等文书低级差错的有效途径。当前裁判文书出现的一些的低级错误,并不是制作人员的写作能力和法律知识不行,主要由于工作责任心的问题造成的。为此,我院在裁判文书质量管理上提出“为求一字稳”的口号和要求,坚决杜绝“带病”裁判文书出现。
二、严把好文书校对、签发关。
文书校对是减少裁判文书质量差错的重要防卫关口,要求校对人员一定要认真负责的严守这一关口。校对采用多重方式,除了制作者本人校对外,还应请合议庭其它成员参加校对。对文书的起草、审核、签发、打印、校对、装订、送达等每一道程序都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每一个环节都有具体人负责,哪个的环节出现问题,就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规范了裁判文书的制作流程,增强了裁判文书制作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完善文书评查机制。
以开展“裁判文书评查活动”为契机,成立法律文书质量评查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院审管办负责具体评查工作;评查机制分别由抽查评查、指导建议和奖惩制度三个部分组成,实行裁判文书评议讲评制度,定期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裁判文书质量情况进行综合讲评,并将评查中发现的优秀文书及典型“问题文书”公开展示,供广大审判人员学习借鉴。
四、建立奖惩激励机制。
将“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的评查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由审管办在年终对评查情况进行核实、反馈,确定优秀和瑕疵裁判文书并对相关人员予以通报,并纳入年终部门、法官绩效考核。制定法律文书质量差错责任追究办法和经济奖惩标准,以增强拟搞人、核稿人、签发人的责任心,预防各种可能造成文书质量问题的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