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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中院 学习三项法规突出“五抓”

  发布时间:2009-09-17 09:45:33


    濮阳市中级法院将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等三项法规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实施“五抓”力求取得实效。

    一是抓学习。市法院通过文件、网络和报刊等渠道收集了三项法规的原文和相关辅导资料,结合法院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召集部门领导、基层法院院长、优秀党员代表进行专题学习培训;同时,院党组还把学习三项法规作为本阶段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二是抓宣传。法院党组利用“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回头看阶段为契机,将三项法规的宣传学习贯彻始终,组建宣讲组到各党支部进行讲解;同时,在濮阳法院网开办学习专栏,制作文化墙8块进行宣传,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三是抓自查。院党组带头、各基层法院、各部门对照三项法规开展自查,深挖领导干部问责、党内监督、廉洁自律等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内在原因,研究制定有效措施进行解决和改进。

    四是抓考核。市法院党组将落实三项法规纳入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专项考核;同时,加强对五县一区法院及法庭贯彻三项法规情况的指导督查,对流于形式、贯彻不力的通报批评并与年度考核挂钩。

    五是抓目标。围绕三项法规学习,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上,着力做好法院的审判工作,重点解决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司法不公、队伍管理不严等问题,以促使法院队伍全面建设进一步加强。这样,以重点工作的推进力度和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来检验学习的成效。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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