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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法院 四项措施解决法律文书“送达难”

  发布时间:2009-09-18 09:16:03


    在当前的审判工作中,因为原告在立案时未提供被告的准确联系方式或所提供的联系地址不准确、受送达人故意躲避送达、外出务工人员无固定地址和联系方式及受送达人的家属和基层组织不配合等原因造成法律文书送达难已影响了基层法院审判效率的提高,清丰县法院针对实际,制定完善四项措施,积极解决“送达难”的困难。

    一是严格规范立案登记。要求立案人员认真审核诉讼当事人的住所地址、联系电话和从业地点等详细信息,在立案时规定原告提供双方当事人详细准确的联系方式和地址,签署地址确认书,明确原告义务。

    二是完善送达机制。由书记员和法警成立送达组,集中办理送达事务。原告立案后,送达组及时向被告和第三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使审判人员得以从繁多的法律文书送达工作中脱身出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审判业务,提高审判效率。

    三是加大法律宣传力度。通过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取得当事人的积极配合。教育群众在诉讼中不故意躲避文书送达、向其讲解主动签收法律文书、参加诉讼是其权利和义务;教育外出务工人员及其家属,立案后,要留下方便联系的固定地址,以方便诉讼,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与基层单位和组织的沟通联系,使其对法院的送达工作给予有效的支持配合。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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