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和协助履行的自觉性,增加执行工作的透明度,让社会直观地了解监督法院的执行工作,我院广邀社会见证监督执行工作,全力打造阳光执行。
一、见证监督主体多元。采取内外部交叉方式见证、监督执行,外部广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群众代表,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参与人员,内部通过案件不同承办人交叉见证监督,最大程度保障执行监督到位。今年以来共组织邀请8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2人次廉政监督员、40名群众代表参与见证执行工作,增加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
二、见证监督内容广泛。今年1-6月份,选择拖欠农民工工资、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纠纷等具有普遍性、代表性、涉及民生的57起案件,作为见证监督执行的重点案件,见证执行案件从立案、查封、评估直到拍卖、执行款发放等环节全程公开。
三、见证监督方式灵活。通过现场参与、集中走访、问卷调查、召开涉执听证会、座谈会、征求意见会等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群众代表等广泛见证监督,集中惩治一批涉嫌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集中执结一批重大疑难案件,集中发放一批执行款。2013年共开展9次“见证执行”行动,现场参与见证执行142人次,集中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80人次、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会12次,实现了全方位监督。
四、见证监督反馈及时。制作意见登记表随案、随会发放,对见证执行的执行秩序、法官对案情熟悉程度、执行准备充分程度、执行程序规范程度、法官控制执行场面能力、法官素养、法官仪态等进行打分评价,征求意见建议。意见分类汇总后,以意见反馈表的的形式反馈给监督代表,至目前,征求的代表意见建议103条,逐条进行了落实整改,及时进行了反馈。
2013年以来,我院共开展9次“见证执行”行动,共有142位“执行监督员”参加,执结各类“骨头案”57件,执行标的达200万元,群众对执行工作满意度达89%,较去年提升了1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