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和平安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延伸服务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有效构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清丰县法院打造基层化解矛盾新模式,打造无诉村庄。
一、牵手基层,打造矛盾纠纷调处网络。我院11个责任庭室分别联系17个乡镇、城区,42名法官分别联系2-3个行政村;各乡镇综治办和社会法庭分别确定1名人员帮助法官联系村庄社区。各村、社区分别确定1-2名民间纠纷调解员具体负责纠纷调处,共同引导无诉村庄创建,形成法院业务指导、乡镇帮助支持、村社管理自治的纠纷调处网络。
二、无缝对接,构建科学衔接机制。社区(村庄)发生纠纷后,由调解员及时调处,村内调处解决有困难的,由社会法庭和综治办参与调解,仍然不能解决的,由县法院立案庭或业务庭室诉前调解。对于未经调解直接到法院起诉的民间纠纷,引导当事人选择村调解员、社会法庭、诉前调解法官进行调解。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及时制作调解书对协议内容进行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
三、强化指导,提升调解质量和水平。通过集中授课、专题讨论、庭审观摩等形式,加强对调解人员的法律知识、调解技巧、调解程序的培训和指导。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将调解成功案例编成《调解案例指导》,在调解方式、方法上给予指导。法官自觉接受调解过程中遇到的法律咨询,及时帮助调解人员规范工作程序、文书制作。
四、研判总结,探索社会管理新路径。通过对各乡镇、村庄矛盾化解情况样本分析,准确把握基层矛盾发生的原因和特点,科学研判矛盾发生的态势和走向,总结调处纠纷的经验和做法,以无诉创建为视角,形成探索社会管理创新的调研报告,向党委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
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789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3.7%,诉前化解矛盾纠纷431起,确认调解协议92件,形成经验性调研报告2期,35个联系村庄未发生一起诉讼案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