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减少社会对抗,范县法院要求执行干警牢固树立“和谐执行”的思想意识,切实提高执行案件的实际执结率和执行和解率。
一是提高执行案件的实际执结案率。只有总的实际执结数上去了,未结案件及暂缓执行案件数才会减少,执行和解的案件所占比例才能提高。该院坚持在强化和完善执行机构职能和配置、创新执行方式方法等方面下功夫,从执行机构人员配备,业务能力、水平等方面加以提高。
二是认识到和解结案的重要性,强化和解结案理念。坚持将执行和解贯穿于执行工作的始终,抓住一切有利时机进行有效和解。执行人员要在执行工作中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纠纷,有一颗为民之心。办案中不仅仅关注结案率,更加要注重案件的办理效果,多和解结案,少终结、终本,少敷衍了事,减少涉执信访。
三是案件和解要做到事前有方案,事中有机会,事后有效果,提高和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案件和解结案率的提高,关键在于有适当的和解时机,可行的和解方案,有效的和解方法,贯穿始终的和解理念。对有和解可能的案件,坚持做足、做够、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提高和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