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台前县法院刑庭法官的努力下,积怨数载的兄弟妯娌第一次握手言和。并对法官们的诚心、耐心的调解表示感谢。
2013年2月份,王家老人十周年刚过完,引发了王家两个儿子发生争执,后两家人由互相谩骂演变成打斗,王二(化名)将其嫂子董某的鼻子打伤,而董某将王二的头部砸伤。后经台前县公安局法医门诊鉴定,董某的鼻部损伤构成轻伤,王二的头部损伤构成轻微伤。
案件起诉到庭后,主审法官通过阅卷、送达、走访村干部,了解到被告人王二与其哥王一(化名)两家相邻居住,多年来一直因家庭琐事关系不睦,两家人因各种家庭琐事经常引起口角、,双方互不来往,积怨很深。针对了解的情况,主审法官认识到本案不能草率下判,如果简单一判了之,从法律角度虽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亲兄弟间的隔阂却得不到彻底化解,反而有可能会引起新的纠纷,故主审法官决定就民事赔偿进行调解。起初,双方互不相让,被告人愿意赔偿董某的经济损失,而其家人坚决反对;而董某一家则表示不要求赔偿,让王二坐牢。于是刑庭的法官们多次到两家上门做工作,说事实、摆道理,反复宣讲法律法规,但由于王某兄弟两家妯娌之间互不相让,为家庭琐事、医药费赔偿等争执不休。后法官再次会同村干部、及辖区派出所民警调处此事。但两家仍不罢休,看到协议无望,法官当即按事前与公安民警沟通的意见果断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相关当事人施以行政处罚并下达处罚告知书。双方当事人看到要动真格,便纷纷表示愿意接收调解。于是,我们抓住时机宣传法律精神、耐心进行思想教育,特别是对王某两妯娌的教育工作,使之真正认识到“和为贵”、“和气生财”的道理。最后,双方对法官的诚心调解所感动,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并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纠纷,董某向法院递交了谅解书,要求对王二判处缓刑。一起特殊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划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