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息息相关,法官则是法院形象的最直接体现。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评价,根本上是对法官的形象举止和工作能力是否认可的直接反映。所以,切实加强法官形象建设,意义重大。台前县法院院党组对法官思想道德建设和业务素质学习十分重视,将其作为一项法院工作的重点来落实。
一是不断加强业务素质学习,提高办案水平。刻苦自学是法官树立良好形象的根本保证。事物总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我们只有不断学习,才能随时应付变化的情况。集理论精髓于一身,以便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拥有娴熟的业务能力。只有这样才能牢记自己使命,不断丰富自己,提高自己,发展自己。任何一个法官如果安于现状,驻足不前,其知识结构和能力水平将难以胜任现有工作,将会很快被社会淘汰。
二是坚持提升思想道德水平,提高自身修养。加强自身修养是培养法官良好形象的基础。自身素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法官者作风的优劣。思想道德修养是培养法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作风的根本条件,也是法官清廉,保民平安的内在动力,它是法官实现自身价值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动力,是领导者科学决策的思想保障。
三是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发扬传统精神。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真正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法院工作、评判法官形象的唯一准则,将评判权交给人民群众,无论是队伍管理、执法办案,还是服务态度都要交给公众来评判;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公众评价体系,可以委托有关组织,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客观地评价法官组织的队伍管理和业务工作。通过科学、客观的评价,使法院能看到干警形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痛下决心立项整改。通过不断地反馈、整改,做到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实现取信于民,真正树立起法院的高大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