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台前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化解大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我院开展的“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中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1件,年前审结18件,而年后截至6月底又新收此类案件8件。为切实增强农民工权益保护,我院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取得明显成效,受到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
一是完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倾斜保护。例如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区别于普通民事案件对待;适度提高欠薪情形下的赔偿金支付比例,严厉打击欠薪行为,对用工方形成有效制约。
二是建立维权绿色通道,保护弱势群体。对涉及农民工的案件,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执行,为农民工维权工作铺设了“绿色通道”,对符合司法救济的案件诉讼费实行“缓、减、免”,让农民工真正能够打得起、打得赢官司。
三是完善诉前调解机制,彰显司法效能。积极联络法律援助中心、民调组织、劳动保护部门等社会力量共同建立调解网络,将涉及农民工工资及劳动保护的纠纷作为重点调解内容,力争使该类纠纷在进入诉讼程序前得以调处,从而化解劳资纠纷,减轻农民工诉累。
四是加强工资支付保障,着眼问题防控。借鉴建筑行业中相对成熟的做法,在农民工就业相对集中的其他领域广泛推广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通过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等为被欠薪农民工提供及时、有效救济。
五是建立市场信用体系,加大欠薪成本。将劳动者工资支付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将企业信用状况与市场准入、资质升降、招投标等重大活动相结合,建立企业信用查询网络,对不诚信经营企业予以曝光,尊重劳动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