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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人民法院建立案件质效监督体制 完善常规预警机制

  发布时间:2013-07-29 09:56:17


    2013年上半年,范县人民法院不断创新完善案件质效监督机制,强化内外监督,建立了常规预警机制,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该院审管办认真研究省院的指标要求,通过分析各指标的特点及结合该院实际情况,建立了案件质效监督体制,完善了常规预警机制。

    一、 审限预警制度 该院为预防超审限案件,严把案件审限关口,院审管办依托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专门制定了常规临近审限案件周提示、临界催办和超审限通报等措施,建立了临超审限档案册及台账登记工作,通过电话、飞信等通信手段及时催促监督,取得了显著效果。上半年,该院审结的697件案件中,没有发生一起超审限案件。

    二、 节点审批制度 该院在维护当事人合法诉讼权利以及不干扰法官正常办案的原则下,在案件的立案、审理、变更程序、法定延长扣除以及结案等节点上,制定了各节点审批制度。同时,通过庭室长以及主管院长的一二级权限的充分利用,形成了多层审批监督体系,对审判流程内的各个节点严密监控、适时预警,有效的提高了该院案件的质量、效率。上半年,该院立案审批1040件,变更程序审批达150余件,结案审批697件。有效的保证了诉讼程序的每个环节的合法、公正。

    三、质效评估预警制度 该院审管办针对今年省院制定的指标考核要求标准,建立了审判信息采集、分析和反馈制度。通过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将以往分散于各业务庭的审判信息集中化监控,由审管办进行规模化采集,然后对审判信息的分析、质效评估等方法,形成常规的审判信息采集、分析和质效评估机制。审管办提前进行每月全院总数据质效评估预警计算,以及每季度的全院各业务部门的数据评估通报,对于院指标存在未达标情况的数据,审管办及时进行数据分析,形成报告,同时,对各业务庭以月提醒、季通报的办法进行督促。审管办对全院数据每月统计分析一次,上半年已发质效统计6期、通报2期。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范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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