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执行工作不规范,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范县法院积极采取四项措施改善执行不规范的现象,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一、强执行队伍建设。加强对执行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执行干警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并定期组织开展执行人员考核,促进执行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的提高。尽可能地加大执行物质投入,确保在办案经费、车辆、通讯工具等方面满足工作需要。
二、完善执行权分权运行机制。认真贯彻执行最高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切实按照分权制衡原则对执行权进行科学配置,明确执行审查权和执行实施权的边界。
三、健全完善执行法律制度。运用好现有的、成型的、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执行工作来加以规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所要求的时限、程序及形式来完成。研究制定覆盖执行工作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具体、明确、操作性强的规范性体系。
四、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加强执行工作。借助先进的科技手段提高执行效率,避免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不规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