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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卷宗成为反映案件质量的一面镜子”

  发布时间:2009-09-21 11:50:00


    9月18日下午,濮阳中院民三庭组织全庭人员认真学习了院评查办关于本院卷宗的评查意见,对照评查出的问题,剖析原因,总结经验,并要求以此为契机,提高卷宗质量,提高案件质量。

    一是将评查意见中所涉及的全部卷宗质量问题进行传达,并复印、分发到每个人,其中,本庭裁判文书存在的问题重点突出,做到问题反映在眼,进而内化入心,时刻提醒警示。

    二是认真对卷宗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特别是主观方面存在的问题,如对卷宗装订的严肃性认识不够,装订过程中麻痹大意等,要求大家认识到卷宗体现的是完整办案过程,是程序性事项和实体性问题的展示,体现的是案件质量。一定要从思想上要引起重视,行为上一丝不苟。对存在的实体问题更要严加防范,杜绝出现。

    全庭人员均表示要树立办精品案意识,从抓卷宗质量着手,全面提高案件质量,“让卷宗成为反映案件质量的一面镜子”。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民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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