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司法鉴定案件办案效率,濮阳中院技术处实行案件台账式管理,办案法官卡好每一起案件的时间节点,及时加强与鉴定机构、委托部门的沟通协调,促进鉴定案件快鉴快结,有效服务了法院中心工作。
具体做法是:内勤收到审判执行部门移送案件后,进行电脑录入,填写案件登记卡,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案件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在三日内配发《风险告知书》及《司法技术鉴定案件工作日志》,向案件移送部门签发接受手续,即开始计算案件办案期限。之后,案件承办人通知当事人选择评估、拍卖机构,勘验现场,组织有关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通知当事人质证,发布公告等都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有条不紊的进行,案件一般要求在一个月内结案,情况疑难复杂的按规定报批。
濮阳中院技术处自年初实行案件节点管理以来,200余起司法技术鉴定案件均在法定审限内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