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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父申冤挑事端 法警开导除隐患

  发布时间:2013-10-23 15:31:18


    10月18日在清丰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犯故意伤害罪经过一审、二审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在押犯杨某某。

对法警直属大队的同志来说,这是一次看似很普通很正常的开庭,却是一次有惊无险的押解经历。

    杨某某,清丰县人,1989年11月出生,于2013年4月因故意伤害罪被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在与其同案的还有他的父亲和弟弟,被分别判处了有期徒刑10年和有期徒刑3年。本次杨某某是因为在监舍内打架,对他人造成了伤害被提起公诉。从看守所将其提押上车之后,就看其本人东张西望、心神不宁、焦虑不安,负责押解法警迅速将此情况汇报给带队领导,一路上大家默不作声但对他格外留意。到达羁押室待审期间,魏队就和他谈起了心,先初步摸摸他的思想情况,揣摩了他的心思后,就给他讲解有关法律法规,鼓励他好好改造,还让他隔着窗户远远地看了看刚刚三岁的儿子,他的妻子抱着孩子也看到了他,孩子在母亲的授意下边喊爸爸边向其招手,杨某某当时激动的泪流满面,他说他被逮捕时孩子才两个多月,现在家里只剩下年迈的母亲、媳妇和妹妹,他很是担忧。看押他的法警又问他在监舍时冷不冷,衣服够不够,还给他倒了热水。这些对平常人来说很普通的一句话、一个举动,在一个在押犯的他来说这真是莫大的温暖和感动,这是他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尊重和体贴。情绪渐渐的平静下来,庭审期间积极配合,还提交了书面的自述材料。

    庭审顺利结束,将其还押看守所时,他反复的感慨是法警救了他的命,原来认为法院对他父亲和他弟弟判处过重,他自己想找一个向法官和政府陈述的机会,在监舍内借值班等一些琐事,对狱友刘某某故意殴打,造成轻伤,这样检察机关就会对其起诉,他想到即使判处他死刑也要得到并利用这次庭审的机会,或以自己在法庭上的死来表白他父亲和弟弟的冤屈。可是刚才执行押解的法警对他的关心和照顾,以及给他说的道理,使他放弃了撞死在法庭上的想法,恢复了对生活的信心,对他的案件能够公正判决心中充满了期待。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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