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清丰县法院本着多点开花、全面结果的工作方针,用好用足多层面、多元化调解资源,推动调解总量稳步提升,2011年以来,分别以11%、17%、23%的比例,实现连续三年递增。2012年,累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达799起。
一、机关分流,促进协同调解。通过立案、审判、执行一盘棋机制的有效运作,实现定点式受理,处方式分配,限时化调处,在进一步畅通业务部门参与调解渠道的同时,着力形成机制性高压,切实提升调解的责任感。
二、分解责任,形成有效倒逼。出台案件调解责任分解办法,将调解工作的目标任务在各业务部门之间合理分解,推行立、审、执“三次调解制”,对未经调解而输出的矛盾纠纷实施制度性倒逼,法官调解的潜能得到充分挖掘。
三、创新模式,推动全员调解。建立领导包案体系,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实施班子成员一对一包案,推行组团式调解模式,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力量,加大对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
四、机制激励,形成有效助推。继续推动以奖代补奖励办法,以完成硬性指标为前提,以化解矛盾纠为条件,对部门结案数量实施综合考核,加大激励力度,从而进一步调动调解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