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后,濮阳中院迅速行动,当日下午三时,就召开了党组会议,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赵红光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并印发各基层法院,会上赵红光院长对全市法院做好此项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和再部署。
赵红光院长指出,全省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工作常态化以来,我市按照省法院的统一部署,强化组织领导,积极开展工作,截止目前,濮阳两级法院已审结农民工案件295件,涉案人数376人,涉案金额452.56万元,活动取得了实效。但年末岁尾,农民工讨薪高峰将至,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取得劳动报酬,两级法院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中院已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同时设立刑事、民事、执行、宣传四个工作小组,基层法院也要对口设立工作小组,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推进。
二是动用刑罚,严惩欠薪。认真适用我省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数额标准的规定,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及时立案,高效审理。依法严厉惩处一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与欠薪有关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分子,形成打击恶意欠薪犯罪的高压态势。
三是延伸服务,解决困难。两级法院干警要主动深入农民工工作地、家中,了几农民工的实际困难,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对于拖欠时间长、数额大、一时无法解决的案件,要积极协调应急周转金等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给予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必要的生活救助。
四是加强督查,加大问责。两级法院要分别指定刑事、民事、执行、宣教联络人,基层法院每周向中院活动办相关小组报告本周工作进展及下周工作计划。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活动中弄虚作假、隐情瞒报的要严肃查处;对因工作失误、措施不力引发矛盾激化、群体上访等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