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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法院“四项措施”着力提升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3-11-28 08:19:31


    针对审判质效存在的问题和现状,范县法院全面梳理质效情况,对标找差,明确各部门薄弱指标和重点工作,着力提升全年审判质效。

    一是加强调解工作力度,切实提高案件调撤率。强化诉前调解工作,引导当事人正确对待诉讼预期,评估诉讼风险和胜诉机率,积极争取双方通过诉前调解平息讼端;加强诉中调解工作,形成调解优先、以调解促和谐的格局。

    二是进一步加强法律释明工作。切实增强法官息诉意识和信访职责,积极采取有利于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工作方法,最大限度地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确保释明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全面降低法律释明后的回诉率、再审审查率。

    三是加快结案工作进度,切实提升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推行目标管理,强化审判人员的责任意识,明确各审判人员的人均结案任务,全庭干警狠抓案件审判工作;加强审判管理,通过加快立案速度、加快送达进度、重视诉前调解等多项措施争取将案件的审限周期尽量缩短。

    四是加强把关案件审理质量,切实降低上诉、发改率。通过承办人加强自查、庭长严格审查、法庭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法官主动与中院进行沟通,同步追踪案件二审情况,争取通过一、二审法官的合力调解,合理化解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范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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