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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法院深入乡镇宣传“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活动

  发布时间:2013-11-28 08:29:01


    为认真落实省高院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专项活动,让社会各界了解“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的有关情况,台前县法院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特别是针对我县工厂、建筑业、个体工商户欠薪突出的重点地域,我院组织三个小组于2013年11月25日深入台前县产业聚集区、老城、台前县马楼农机配件机地设立咨询台并向人民群众发放“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宣传卡,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宣传卡的主要内容:一、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范围:1、以农民工为一方当事人的拖欠工资或劳动报酬的案件;2、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件;3、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4、其他涉及农民工资、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的民事、行政、执行案件。二、办理此类案件的原则:1、开辟绿色诉讼通道,优先、从快立案;2、坚持优越先与高效原则,优先、从快审理;3、加在执行力度,优先、从快执结。三、农民工应注意的问题:1、树立学习意识,注意了解和收集信息;2、树立合同意识,自觉固定有力证据;农民工就业,要与对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农民工与用工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免得发生纠纷后,无据可查; 3、树立维权意识,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农民工发生工伤损害、职业病危害,以及被拖欠工资等等,要么无计可施、自认倒霉,要么采取极端方式,以跳高搂相威胁,导致悲剧发生。这些都不是可取的方式。农民工应该树立维权意识,依法保护合法权益。可资选择的途径有: (一)协商处理。农民工可找用工方协商解决;(二)行政调处。农民工可向用工方的主管机关或者劳动行户工可以依法向劳动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依法不须仲裁前置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求,交由相关单位解决。(三)向公安机关投诉,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短短一天时间,我院共发放宣传卡900余份,受理咨询136人次,提高了群众的维权意识,增强了法院的公信力,提升了法官的良好形象,为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奠定良好的基础。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台前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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