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省高院绩效考核组副组长、行装处副处长刘宪仲一行对我市法院行政装备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市中院马长虹副院长陪同检查。
考核组首先听取了濮阳市法院行政装备工作情况汇报。2013年,在省高院的大力指导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中院装备处创新思想观念,全面提高两级法院的装备管理和保障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随后,考核组通过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装备管理、“两庭”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考核,并在马长虹副院长的陪同下,分别到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审判庭项目规划建设现场以及清丰县马庄桥人民法庭等地进行了实地检查。
检查结束后,考核组对濮阳法院行政装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领导有力,措施有效,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装备职能作用,为审判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服务保障。考核组希望今后濮阳两级法院继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坚持管理创新,改革增效,进一步提高装备管理工作整体水平,为审判、执行等中心工作提供坚实基础和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