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人民法院坚持以“司法依靠群众、司法服务群众”的工作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五项制度,力促践行司法为民,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设立便民诉讼制度。按照“组建一流阵容、配备一流设施、构建一流机制、提供一流服务、树立一流形象”的目标,我院建立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实现导诉、立案、咨询、诉前调解“一站式”服务;大力推行网上立案、预约立案,有效减轻群众诉累,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新时期的新需求。
二是实行巡回审判制度。组织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开庭到村头、地头、老百姓家门口。组织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听取当事人对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强他们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信任。
三是完善人民陪审制度。从社会各个阶层、各个行业选聘人民陪审员,做到每一件案件均有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评议,自始自终参与案件审理和执行,充分发挥陪审员的作用,做到调判结合,消化矛盾于基层。
四是开展司法援助制度。切实关注民生、关心基层人民群众,对涉及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及残疾人、下岗职工或其他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依法减、缓、免诉讼费,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
五是强化监督制度。法院实行所有案件开庭依法全天候开放,接受社会各界群众团体的旁听,让司法审判完全公开透明;建立网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庭审网络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等,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据统计,今年来,我院共调解结案800多件,巡回审判10件,为当事人办理缓交诉讼费8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