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法院采取“三个注重”措施,确保把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一是要注重审判公开,以公开审判促廉洁司法。对依法应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庭审,组织群众旁听,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活动,使一切审判活动置于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及时公布已生效法律文书,方便群众查阅,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是要注重案件质量,以公开质量标准促廉洁司法。首先要求法官牢固树立中立裁判、平等保护、程序和实体并重的司法理念,公开案件质量标准,确保审判公平公正。其次,庭长和主管院长加强对主审法官的监督制约作用,实行主审法官、合议庭成员、庭长、主管院长对案件质量分级负责制,从而杜绝“包办”现象。
三是要注重审判效率,以公开审限促廉洁司法。规范审判流程管理,从立案、送达、保全、开庭、评查、归档等各环节对案件进行规范,提高案件内部流转速度,限定各个阶段时限,从而提高司法效率。实行定人员、定时限、求效果,并跟踪问效,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