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濮阳县法院严格贯彻落实最高院、省法院“四个必须”、“五项制度”要求,借鉴先进法院经验,出台信访化解“二三四”工作机制,全力破解涉诉信访难题。
“两会”督导机制。该院每月月初召开交办会议,主管信访副院长通报信访案件新受理情况,对新交办的案件进行分案、包案,并要求承办人作出化解承诺期限。月底召开督导会议,听取信访部门化解工作整体报告,听取案件承办人汇报案件化解进度,对未化解信访积案、老案开展案情分析,。
“三三”约束机制。一是化解初访做到“三个一”。一次起步,全面分析,在承诺期限内及时化解;一次包案,终身负责,案件不因职责和岗位发生变化;一步到位,彻底化解,避免案件多次重复信访。二是以对信访个人做到“三到位”,针对不同信访类型,做到法律解释到位,解决法律疑惑;情感感化到位,争取理解支持;司法救助到位,稳控情绪化解。三是对案件承办人做到“三明确”,交办明确,规范流程;责任明确,包案到人;奖惩明确,纳入考核。
“四项”常态机制。一是落实“院长天天接待日制度”。规定院领导班子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定期接访,实现接访群众零距离,增强群众认同。二是落实领导挂牌制度,实现信访包案、定案,进行定期回访、约谈,及时掌握信访人情况。三是落实信访责任终身制。规定“谁审理谁负责”、“案不随职走、责随人定”,实行涉法涉诉案件“终身负责制”。四是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制度。把信访工作与党委政府工作有效衔接,加强与辖区各乡镇党委、政府的固定联系工作机制,共同解决涉诉信访问题。
截止到11月底,濮阳县法院召开信访专项会议15次,集中研究信访案件21件,听取承办人汇报23人次,接待群众89人,帮助解决反映问题15件,下乡回访约谈36次。濮阳县法院与乡镇党委政府召开信访联席会3次,对赵爱金等15起信访案件进行分析汇报。截止到11月底,共受理涉诉信访案件47件,其中赴京、省信访案件23件,皆为重复访案件,现已经化解20件;县市级信访案件21件,全部化解完毕,化解率达到100%,保持了四年信访案件零新发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