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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法院四项措施 加强队伍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3-12-16 08:45:23


    范县法院院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法院实际采取四项措施,加强队伍廉政建设,促进反腐倡廉工作,收到显著的效果。

    一是廉政教育经常化。范县法院每年集中进行一次廉政警示教育,学习法院系统及身边的先进典型、通报违法违纪案例,同时在各种会议、活动中强调廉政问题,让干警时刻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制度建设规范化。范县法院制定和修订了《请销假和考勤制度》、《车辆管理规定》、《财务管理制度》、《信访工作规定》等制度,并将各类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对廉政责任内容、责任范围和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的要求,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

    三是干警考核档案化。范县法院把干警廉政及工作方面的信息及时记入档案,长期保存,有利于加强对法院干警执行各项廉政规定情况的动态监督,并为全面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搞好业绩评定及奖惩等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四是接受监督常规化。范县法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随案发放廉政建设监督卡,聘请廉政监督员,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内部监督,严格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考核考评机制,实行逐级负责制,增强监督成效,做到防微杜渐。

    截至目前,范县法院无一起涉廉违纪事件发生,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范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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