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濮阳中院召开中层正职负责人会议,宣布市委关于任命王凤兰同志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的决定。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袁永新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刚主持。省法院政治部副主任韩守贤、执行局副局长李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林宪革以及市中院班子成员、各部门正职负责人参加会议。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林宪革代表市委宣布了任职决定。
袁永新副院长在讲话中对王凤兰同志的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濮阳中院新一届领导班子讲政治、顾大局,讲团结、作表率,重廉洁、严管理,共同推动濮阳法院事业再上新台阶。
王凤兰书记在表态发言中,对省法院党组和市委的信任表示感谢,决心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濮阳法院全体干警的大力支持下,团结奋进,扎实工作,推动法院工作新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更加优良的司法保障。
李刚书记代表市委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要坚决拥护市委的决定,紧紧团结在以王凤兰同志为书记的新一届党组周围,扎实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二是要尽快熟悉工作,尽快履行职责,为即将召开的人大会议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