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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诉信访工作要常抓不懈

  发布时间:2014-03-14 16:38:13


  

    社会在进步,时代在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大量社会矛盾聚集法院,审判压力增大,信访数量也不断攀升。“信访不信法”观念也占据了不少群众的内心,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人民法院作为信访工作的前沿,必须将信访工作做好、做实,为服务发展大局保驾护航。同时,做好信访工作也是人民法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有效路径,对人民法院而言,坚持群众路线要以信访工作为突破口,以维护涉诉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着力点,处处为信访群众着想,及时为信访群众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各种要求,解决群众的燃眉之急,真心为民服务,逐步化解信访难题。

    一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树牢信访工作的责任意识。每一名法官都要树立大信访意识,充分认识到信访无小事,以高度的责任心处理好每一起案件。在提高案件质量的同时,注重化解社会矛盾,不能因法院的判决引起社会矛盾的激化,引起恶性信访案件的发生。坚决克服对信访工作思想上厌烦、工作上畏难的情绪,扎扎实实地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要找准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对涉诉信访问题要认真进行归纳梳理,坚持审访衔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加强对案件审判的事后监督,并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增强法官责任心;加强调解,注重疏导,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在过去突出庭前、庭中调解的基础上,开拓思路,走出案件审结法院工作就结束的误区,将调解工作延伸到判决后,着力做好判后息诉工作。对当事人不服判决的,详细询问对哪些问题不服,有何理由,再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工作,使他们明白法院判决的道理,或者通过沟通使他们接受判决,不再缠讼,最大程度地减少申诉、上访。

    三要构建科学、合理的涉诉信访工作制度。建立申诉复查制度,在立案时进行申诉程序告知,复查中要强化公开性和公正性,推行公开听证制度和合议制度,每个驳回的案件都要有服判息诉工作记录;完善信访工作联络协商制度。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的联系,形成“法院管稳定,地方管稳控”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通报制度,将涉诉信访,特别是重大信访事件及时向上级法院和同级党委、政府、人大、政法委通报,取得他们的支持和指导。对诉讼当事人及来访人员做好诉讼指引工作,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来访人员提出的问题谨慎作好解释解答,对于上访老户做到人人心中有数,实现全院联动,统筹协调的“大信访”格局。

    四要完善信访接待制度。信访接待工作是一个重要窗口,是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认真落实院长接待日、来信来访限期答复制度,做到事事有人办,件件有回音。对申诉有道理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予以解决;对申诉没有道理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对于生活确实存在困难的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其申诉案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要做好案外协调工作,尽可能帮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过去的一年,我院以打造“无信访法院”为契机,做实涉诉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涉诉信访工作先进法院”。对此,我们务必保持清醒的认识,戒骄戒躁。下一步,我们要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新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带着责任和感情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提高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能力、提高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台前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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