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处主持一场司法鉴定听证会,严格履职尽责,认真听取了当事人双方对鉴定报告初稿的意见。这是三年来司法技术部门首次开门办案,针对疑难复杂的司法鉴定案件进行案件听证。
案情经过是:去年3月份,市某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在使用中的化工设备发生爆炸,与人保财险濮阳分公司因赔偿数额未能达成一致而诉诸法院。案件审理部门就过火损失移送鉴定。但由于化工设备的专业性强,省内的鉴定机构难以达到当事人要求。经多方咨询联系,目前所知的只有某省联合应用科学研究院有资质有能力做此方面司法鉴定。鉴定机构选定后多次组织化工机械、机电、电气控制、财会等方面专家到爆炸现场展开工作,通过近一年的查阅原始资料、现场勘验测量、工艺分析、同型比对等大量工作出具了鉴定报告初稿。
从案件立案伊始即建立台账,每月催进度,协调各方关系不懈怠。虽然举行司法鉴定报告听证非法定程序,但技术处以“阳光司法”为办案出发点和落脚点,本着“以公开促公正”的精神对案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善始善终不敢放松。在听证会上,原被告双方充分表达诉求,鉴定人答疑释惑,听证会取得了预期效果,各方对法院负责务实的工作态度给予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