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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人民法院强化能动司法切实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4-03-20 08:02:44


     一、完善“三留守”人员的法律服务机制。大力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延伸司法服务,主动协调解决“三留守”(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人员的实际因难,主动深入乡镇农村、中小学、敬老院和“三留守”人员工作、生活地点,积极帮助协调解决。

    二是开辟绿色通道,快速处理涉及“三留守”人员的案件。对涉及侵害“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三是加大对侵害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把侵害“三留守”人员权益的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依法从重、从严、从快严厉打击以“三留守”人员为侵害对象的违法犯罪等各类犯罪案件。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范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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