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清丰县法院开门迎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信访局工作人员观摩行政治安管理处罚案件。
2014年3月20日上午8点30分,清丰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勾庆忍、周建共诉被告清丰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一案。开庭前,承办法官列明庭审提纲,预判案件审理进程,细梳庭审突发状况,确保庭审积极应对。庭审中,合议庭成员针对行政机关作出治安处罚是否享有职权、处罚程序是否合法、处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展开举证质证认证。准确归纳案件争议焦点,恰当控制庭审节奏,准确适当行使释明权,自我加压,自我规范庭审程序。
这次庭审,该院主动邀请5名人大代表、5名政协委员、2名信访局工作人员观摩庭审。针对庭审应变能力是否灵活、引导作用是否到位、庭审秩序是否井然、案件事实是否查清、合议庭成员之间分工是否明确,从社会认知和一般经验角度监督案件庭审。庭审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信访局工作人员表示,邀请他们参与案件庭审监督,不仅消除了信访户与法院的对抗,还增强了当事人对庭审工作的认同感,让庭审活动晒于“阳光下”,让当事人诉求摆在“桌面上”。
2013年来,该院共开庭审理行政诉讼案件9件,邀请3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庭审监督5件,监督比例达到56%;庭审观摩9件,选出优秀庭审2件,庭审优秀率达22%,有效规范了庭审,提高了法官庭审应对能力和当事人满意度,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高度评价。